对于生活中大量出现的对摔倒者实施帮扶,反而遭到被扶者的讹诈。如果被扶者对帮扶等行善者实施讹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轻者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和罚款,重者构成敲诈勒索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5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