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特殊慢性病申报及鉴定工作即将开始,本次共设定十种特殊慢性病,即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具备相应的合并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各种恶性肿瘤、帕金森病、脱髓鞘病、尿毒症、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在慢性病申报过程中,患病的参保职工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所申报疾病的种类和患病的程度,每种特殊慢性病所需材料如下: 一、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2、头部CT检查结果报告单的复印件。 3、近期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二、糖尿病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2、近期诊疗疾病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和诊疗记录复印件。 3、相应合并症的诊疗记录及相关检查结果复印件。 三、肝硬化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2、近期的肝功化验报告单和B超检查的结果报告单的复印件。 3、近期的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四、帕金森病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2、近期的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五、脱髓鞘病 1 、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2、近期的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3、神经电生理检查、脑脊液检查、磁共振检查报告单。 六、各种恶性肿瘤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2、如申报人员既往因为恶性肿瘤而施行了手术治疗,需提供术后病理报告单(乳腺癌病人需提供免疫组化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近期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七、尿毒症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2、提供近期肾功化验单的复印件。 3、近期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八、再生障碍性贫血 1、 如申报患者既往有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或提供足以证明申报人患过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提供骨髓穿刺的化验结果复印件。 3、 近期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九、肾移植术后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所申报疾病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足以证明申报人施行过肾脏移植手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近期血药浓度化验单的复印件。 3、近期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十、肝移植术后 1、如申报患者既往有住院治疗的病史,需提供住院病历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足以证明申报人施行过肝脏移植手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近期血药浓度化验的复印件。 3、近期诊疗记录的复印件。 以上特殊慢性病申报需提供申请人的医疗保险手册复印件及医疗保险卡正面复印件,申报材料由市医保局集中存档,不再返还申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