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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询“躲猫猫”真相 网民调查创新还是作秀


加入时间:2011/6/19 15:36:52

 


“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成员进入事发看守所调查。

死者李荞明的身份证。

  继瓮安事件在网络上走红“俯卧撑”后,“躲猫猫”一词迅速风靡网上,而比“躲猫猫”事件本身更加轰动的,是云南省委宣传部组建“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应对此次舆论事件的方式,这在云南省乃至全国大约都是第一次。然而2月20日,在经历尴尬的调查后,网民调查团铩羽而归,真相幷未大白。舆论质疑,一个由网民参与的既不“专业”又受到刑事诉讼法限制的民间团体,凭十几个小时走马观花的“眼见”,是否真能达到“为实”的目的?由地方党委组织网民参与公共舆论事件调查,究竟是地方政府开创先河的创新之举,还是为了应对信任危机而作秀?本社汇选有关论点,供读者参考。(评论员:季 实)


  第二页:躲猫猫出命案 拷问政府公信力    第三页:真相仍未大白 网民调查一场空
  第四页:网民处处碰壁 调查如同“政治秀”  第五页:高估网民作用 危机公关不成熟

 


一、躲猫猫出命案 拷问政府公信力

1、看守所成了不归路 “躲猫猫”超出民众想像力

  最近,网络上又开始流行一个新词——“躲猫猫”。谓之“新”,显然不是因为这个词过去没有,而是因为这个词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事情的原委是,1月30日,24岁的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关押在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当地警方解释说,李荞明受伤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玩“躲猫猫”撞在墙上。(云南《云南信息报》)

  由于2月16日要举行婚礼,经济窘迫的李荞明一直在想方设法多赚些钱,希望在结婚时“多请几辆车接新娘子”。于是,平时胆小而内敛的他,第一次打起了盗伐树木的歪主意。然而,他的“铤而走险”,却将自己带上了不归路。(云南云网)

  原来害死李荞明的凶手是墙啊!这个回答显然让许多人深感意外。一群被关押在看守所监室的在押人员,像幼儿园的小朋友那样玩“躲猫猫”的“娱乐游戏”,一不小心就闹出了人命,如此怪诞离奇的情节,的确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像,闻所未闻。对于李荞明因玩“躲猫猫”致死的说法,不仅其家人不能认同,在网上看到这则新闻的网友,绝大多数也表示出强烈的质疑。一篇作者名为叶传龙的文章《“躲猫猫”注定成为流行词》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文中提出:“试想,一个即将成为新郎的人,竟然有雅兴在被拘押期间在那样一个狭窄的场所玩起‘躲猫猫’?即便玩游戏,又会因不慎撞墙而重伤致死?这个理由也未免太雷人太牵强了些。”(北京《新京报》)

  2月12日晚,警方通报了最新情况:“由于死者(玩躲猫猫时)抓到同监狱友普某某,而引起普某某不满,最终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脚,随后又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和门框夹角碰撞,最终受伤。”这同样被部分网民指为“荒谬”。(云南《云南信息报》)


2、“躲猫猫”风靡互联网 调侃讽刺之中折射民意

  云南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的蹊跷死亡引发了2009年初网络世界最为热闹的讨论,之所以被网民和舆论关注,是因为当地公安机关给出了“躲猫猫”所致的儿戏般结论,被普遍认为“太过草率和不负责任”,令人难以置信。这与去年八月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时给出“俯卧撑”一说时引发网民质疑,何其相似。(湖南红网)

  继瓮安事件在网络上走红“俯卧撑”后,“躲猫猫”成为又一网络走红流行语。“早晨起床时做了几个俯卧撑,然后被家里支去打酱油,打完酱油后与小朋友一起玩躲猫猫。”“虽然‘躲猫猫’没有做俯卧撑累,但还是死人了!请问天底下还有安全的游戏和健身方法吗?”“‘躲猫猫撞到墙’太搞笑了吧!!!真佩服民警同志啊!”“俯卧撑、打酱油、躲猫猫——中国武林三大顶尖绝学。”“珍爱生命,不躲猫猫!”“完全超出我的想像力!”……之类的评论在各大门户网站随处可见,有网民称“躲猫猫”为2009年第一雷词。(北京新华网)

  每一个走红“雷词”的背后,总有着一连串难以令人接受的谎言、一系列难以揭开的真相。就像去年流行的“我是来打酱油的”、“我是来做俯卧撑的”一样,无以数计的网民继续用自己“被磨碎了的激烈”、“琐碎的怀疑”与“诙谐的日常反抗”,来表达自己对某一具体的公共事件或者公共话题的关心与质问。(江苏《扬子晚报》)


3、“躲猫猫”是否有猫腻 宣传部门面对棘手问题

  为什么一个健壮的青年,在看守所外平平安安,而当他进了这家看守所后没几天就死亡了?是游戏时不小心,还是看守所内治安差?夺命的“躲猫猫”背后究竟有何“猫腻”?……回想起近年来发生在看守所或者监狱里的种种非正常死亡事件,公众自然更有理由追问:这一悲剧,是不是曾经震惊网络上下的孙志刚案的再现?因此,“躲猫猫”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词语,而是成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符号。猜测、质疑、嘲讽、愤懑、同情、失望……也许每个接触到它的人,对这个符号意义的理解有所不同,但网友仍乐于接力,说明公众渴望获知事件真相的心情是共同的。(北京《新京报》)

  如果一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再及时和透明一些,如果给予民众的表达机制再畅通些,那么像“做俯卧撑”、“正龙拍虎”这种流行词就可能少一些甚至不会出现。这一系列被网民“造”出和流行的新词语,其所体现出的是坊间和公众对于社会诚信的拷问,公众对于真相苦苦求索却不得,最后只能用“躲猫猫”等“雷词”来调侃、讽刺、泄愤。(广东《深圳特区报》)

  由于网民对警方结论的普遍不信任,“躲猫猫”事件成了云南省宣传部门不得不应对的棘手问题。伴随这个流行词,民众对公权机关将失去信任,甚至导致执法机构声誉的岌岌可危。(北京《北京青年报》) 

二、真相仍未大白 网民调查一场空

1、传统应对方式过时 云南网民调查团开先河

  2月19日下午2点,云南省省委大楼4层的办公室内,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盯着电脑屏幕上滚动的QQ群信息,眉头轻蹙,电脑旁的烟灰缸内堆满烟头。下午2点49分,伍皓在QQ群内发布了第一条信息:“为应对躲猫猫事件,我们拟采取一个行动,组建一个网民调查团……”这个决定引爆了网络世界。针对一起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的舆论事件,党政部门、司法机关邀请网民组成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这在云南省乃至全国大约都是第一次。此举产生的轰动效应,一时间已经超过了公众对“躲猫猫”事件本身的关注。(北京《京华时报》)

  当日上午,伍皓与相关公检法部门联合召开了协调会。会上,有人认为,网络舆论毕竟是虚拟的,网民的特性就是图热闹图新鲜,吵一吵闹一闹几天就消停了,他们也比较偏激和片面,不足以作为决策的参考,所以应该采用冷处理的方式来解决“躲猫猫”事件;也有人认为,宣传部门应该采用“堵”的方式,让各个传统媒体不许继续炒作“躲猫猫”事件,或者通过网络管理部门删除帖子,出一条删一条;还有人认为,应该公布真相,但应该按照政法机关既定的程序,完成各种调查,最后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

  伍皓总结说,“捂是一种办法,我至少可以和省内媒体打招呼;拖是一种办法,不予置评,不理它;删是一种办法,可动用各种资源删帖;等是一种办法,等司法机构出了结果,再开新闻发布会”。他认为,这些都不是正确解决网络呼声的办法,社会公众有权公开透明地瞭解真相,而在真相没有被揭示出来之前,网民会非常执着地探寻真相。云南应该吸取“正龙拍虎”事件因冷处理而导致难以收场的教训,采用网络的事情通过网络解决的办法。(北京《北京青年报》)

  此前,由于2008年“正龙拍虎”和“做俯卧撑”等公共舆论事件的普遍而深入的影响,地方政府公信力在网络舆论迅速的发展和演变中受到了普遍的质疑,如何尽快消除“躲猫猫”事件给云南政府带来的负面影响成为伍皓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广东南方网)

  随后的事情迅速而高效,甚至显得有点仓促。下午三四点钟,征集网民的公告挂在当地网站上,随后迅速流传到国内各大网站和论坛。到当天晚上8点为止,共有510人通过电话和QQ报名,晚上10:20,云南省委宣传部公布了调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深网民“风之末端”和“边民”分别当选正副主任。(天津津报网)


2、没有真相只有过程 网民调查报告令人失望

  次日上午8点多,“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的成员齐聚云南省委大门前。调查团共15人,其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4人,媒体代表3人,网民和社会各界代表8人。上午9点,调查团从云南省委宣传部出发前往晋宁开始正式调查,先后前往晋宁公安局和晋宁看守所做实地探访,当天下午调查完成后,调查团返回昆明开始撰写调查报告,2月21日凌晨2点调查报告出炉,调查团使命结束。(山东大众网)

  在这份7000多字的《“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里,可谓是“没有真相,只有过程”,失望成为大多数网民的第一反应。这份报告只是详尽描述了网民调查团调查当天行程的全过程,以及网民代表们试图揭示事实真相的种种努力。他们向警方提出了各种各样从网络上搜集的网民关心的问题,追问警方为什么没能避免发生在公安看守所里的命案;他们要求调看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以便最大程度还原事发时的情景;他们要求会见直接致李荞明死亡的当事人普某某和其他狱友,通过当事人的描述来追寻事实真相。(北京《北京青年报》)

  若不是有省委宣传部的组织,看守所对于普通民众永远是禁区。2月20日,在市公安局的特批下,15位“民间钦差”在经过严格核实了身份后进入了晋宁看守所开展李荞明死亡真相调查。但是他们遇到了之前所没有想到的困难和挫折:出来应对调查的警方人士准备充分,幷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网民代表所发出的种种疑问被警方轻易地化解;他们还遇到了无法超越的司法框架的制约,由于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手续,他们无法调阅监控录像,也无法会见当事人普某某。在调查团成员温星看来,监控录像和当事人普某某的说法是揭示事件真相最核心的证据。如果没有接触到这些证据,想还原真相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四川新闻网)

  网民代表们在调查报告的总结里发出了感慨:“事前天真地提出会见在押嫌疑人、浏览监控录像等一件件事情被以制度、法律的名义所拒绝,才突然感觉到,在网上可以呼风唤雨、制造流行的网友,在现实中却是那样无力。”“这篇报告,绝不可能让躲猫猫事件解密或者真相大白。”“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网友,还是网友调查委员会,都不可能做到‘探寻真相’。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的执法司法部门。”(湖南红网)


3、报告引起轩然大波 网民调查团质疑中谢幕

  在经历尴尬的调查后,网民铩羽而归,真相幷未大白。“不解渴”的调查报告在网上发布后,再次引起轩然大波。一些失望的网民开始迁怒于调查团成员的成员,网民人肉搜索发现,8名网民和社会代表中,多人实为媒体记者和官方网站版主。同时有网民发现,在此前云南电视台的一次会议中,“风之末端”和“边民”就已经作为“热心观众”露面。网友们怀疑两人是“御用网民”。(北京《京华时报》)

  除了调查团的网民遭质疑外,事件的推动者——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也身陷舆论漩涡之中。虽然云南省委宣传部的改革,开了历史先河,伍皓甚至被称为史上最牛的宣传部长,但耐人寻味的是,伍皓组建的调查团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揭开真相之目的,反而招致更多的猜疑。在天涯论坛上,有人发帖称“伍皓是个好同志”,也有人称伍皓“新官上任三把火”,是想借机出风头,谋取政治资本。还有人称,宣传部不应越俎代庖,插手此事。(陕西华商网)

  但对宣传部门而言,网络调查团开创了宣传处理的先河。云南省委宣传部介绍称,这种处理方式将作为常态保留下去,幷将在实践中完善。宣传部门将建立网民数据库,在社会热点问题上,邀请网民参加。云南官方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处理公共舆论事件,无疑已经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样本,但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今后中国地方政府处理类似事件的方式,成为了此次网民调查事件过后留下的一个悬念。(湖南星辰在线网) 

三、网民处处碰壁 调查如同“政治秀”

1、“躲猫猫”依旧“躲猫猫” 网民调查恐有作秀之嫌

  万众瞩目的“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在网上网下一片质疑声中谢幕,“躲猫猫”的真相还在“躲猫猫”。因为调查团查看监控录像和会见嫌疑人的请求未能实现,网民迅速分化成两个阵线:一部分网民认为网民调查团是宣传部门的托,整个事件是在一次集体作秀,幷无多大意义;而另一部分网民认为即使不揭开真相,这样的方式也具有探索和实验的意义。(上海东方网)

  在网络上,也许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因真相的缺失而感到被愚弄的网民对云南省委宣传部和网民调查团的不满。他们认为,网民调查团事实上幷没有揭露任何事件的真相,也没有如期待中那样揭开多数网民心中的疑惑,组织策划这一事情的省委宣传部只不过是为了转移网民的质疑而作秀罢了,而参与调查委员会的网民则是被地方政府操控和利用的工具,是作秀的道具而已,有关方面想借网友之口,实现真正的“躲猫猫”。(山西新闻网)

  伍皓否认了作秀的说法,他表示,组织这个活动绝对不是作秀,幷且努力从各方面的考虑和各种机制的设置来确保这次活动不是一次作秀,比如正副主任都由网民担任和官方不参与调查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等。他认为,邀请网民参与公共舆论事件的调查,非常完美地体现了尊重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参与权,且这次活动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方面做了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调查委员会副主任“边民”也认为,云南省委宣传部的做法很聪明,不管是作秀还是坦诚,邀请网民参与,至少体现了政府对网络舆论释放出善意的姿态。他希望这种处理公共舆论事件的方式能够成为一种模式,幷且能够产生连锁反应。如果此次事件能够引发其他地方政府的效仿效应,那就成为一种好事了,而不是在“周老虎”事件中的推脱处理。(北京人民网)


2、探询真相瞎子摸鱼 网民调查团注定白折腾

  “躲猫猫”事件中,警方先称李荞明受伤的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躲猫猫撞在墙上。据警方20日向网民调查团公布的调查结果:趁民警巡视刚过,李荞明等6人在第9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此游戏叫法不一,也有称为“瞎子摸象”“躲猫猫”的)。6人以猜拳方式决定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当瞎子。游戏时普某某先被李荞明摸到,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则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头部猛撞在监视门框上受伤,幷不治身亡。从常理或逻辑上看,“瞎子摸鱼”仍然讲不通。摸到“鱼”,争执,脚踢,拳打,撞伤,而死者受撞伤时还眼睛蒙着布,有这可能吗?如果所谓的“瞎子摸鱼”过程是真的话,恐怕死者在摸到“鱼”后就会把布拿下了。退一步言,即使死者再怎么讲游戏规则,也应该不会在起争执时还不会把布拿下吧?!(湖北荆楚网)

  笔者仔细查看了“躲猫猫”事件网民调查团在同当地有关政府司法部门人员的对话,对话中经常出现这样的词汇:“我不清楚”,“涉及到案件的保密问题”。这些政府惯用辞令很委婉地拒绝了网民代表的提问,令他们感到无奈。网民代表们在调查问话中所得到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东西,根本就无法接触到那些最重要的关乎案件真相的材料。这就是云南此次所谓“公开欢迎网民调查”的欢迎方式。名义上是做到了公开公正,但实际上只不过只是在给自己戴“公正公开”的虚伪帽子,以法律的名义和网民代表们玩了一回“躲猫猫”。网民代表们在这个事件成了当地有关机关手中的棋子,用来平息网民的议论,消除网络世界上关于自己的负面影响。(河南大河网)

  按照法律的规定,不管是“躲猫猫”或其他案情也好,只有公安、检察机关才具有执法资格,也是破案的主要职能部门。此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就算是有幸被公安、检察机关邀请介入调查,也只能是以协助人身份参与其中,即没有独立开展调查工作的资格和权利。网民再怎么积极、热情地参与,起到的作用也非常有限。但是,既已决定征集网友成立“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就应提前与有关方面沟通,及时排除法律障碍,比如借用人大权力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请网民参与调查。结果到了现场,有关部门以“调查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口回绝,调查委员会成员处处碰壁,平白受了一场折腾。(江苏《扬子晚报》)

  再试想一下,由完全不具备专业能力的网民组成的调查团,即便可以完全独立地开展调查,毫无阻碍地接近事发现场,幷与“躲猫猫”当事人交谈,就真的能“不负众望”,得出事实真相和科学结论吗?显然不可能。那么,采用网民调查的方式化解“躲猫猫”事件的影响,就颇有儿戏之嫌。(湖南红网)


3、调查团成为牺牲品 “躲猫猫”难还“俯卧撑”欠债

  纵观“躲猫猫”事件,当民意坚信官方的“躲猫猫”出命案是不可能发生的时候,调查团出具的任何与此意见相悖,或者因相关因素制约而无力出具任何实质进展的报告,都将面对网络上的唾沫横飞。调查团人员本身能力的局限,政府牵头主导的此次调查,以及警方动辄“不能凌驾法律之上”的“尚方宝剑”,似乎注定了“躲猫猫调查团”成为一不能避嫌、二无法展开实质调查的尴尬牺牲品角色。(重庆《重庆时报》)

  至于云南省委宣传部究竟何以如此高调地邀请网友调查“躲猫猫”事件,甚至让网友担任委员会主任?调查真相究竟是基于给死者一个公道和交代还是为了挽回已经受损的地方形象?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精心设计的一次有关方面对信任危机的拯救行动。“躲猫猫”越演越烈,当地政府意识到必须有一个足以让人信服的第三方介入,软化网民和舆论对“躲猫猫”事件质疑。然而,现在看来,网友调查的介入,却没能拯救公众对官方的信任缺失,因为即便是由网民组成的调查团也遭到了其他网民的质疑,甚至有人认为其中有“托”。(江苏《扬子晚报》)

  从瓮安少女溺亡事件中的“俯卧撑”,到哈尔滨六名警员打死大学生事件中的“录像被剪辑”,基本上都是在一片质疑声中不了了之。在这些事件中,警方总是无视这些质疑而草草收场。也许在当时,这样的处理可以起到息事宁人的作用,然而经过一次次的不了了之,公众就对一些政府部门产生不信任情绪。在这种背景下,官方的解释就很容易被认为是掩饰和谎言,至于像“躲猫猫”这样和公众常识不符的事件就更不要说了。

  从这个角度说,“躲猫猫”事件中官方的做法,只是在为“俯卧撑”们欠下的信任缺失还债。但显然,这次还债幷不成功,因为它虽然迎合了民意,但却是偶发的,非常态的,缺乏制度保障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对官方的信任幷没有增加,反而产生了新的质疑。而这一点,幷非几个网友来参与调查就可以解决的,关键还是要从制度上对政府的各项工作保持应有的透明度,以确保政府能够及时地解决公众对自己的质疑。(北京《法制晚报》) 

四、高估网民作用 危机公关不成熟

1、调查团实为参观团 制度滞后致使监督落空

  客观地说,伍皓的开拓精神毋庸置疑,但事先不和警方沟通,不给调查团以实际的权力介入调查,网民调查团最终变成了网民参观团,只能在看守所中走马观花,无权进行调查。如此一来,不解渴的调查、无力的报告,便是笃定的结局。所谓的“政府不再‘躲猫猫’”之说,显得苍白。(北京中国网)

  在此次“躲猫猫”调查团事件中,警方反复强调“调查团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既然调查团作为普通民众不具调看监控录像、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力,那拥有审查公安机关权力的检察机制,完全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而这样的程序正义,为何在此次事件中始终看不到呢?诚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所说,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失、渎职行为的检察监督机制,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体系不是没有,而是这些制度长期处于失灵或低效的状态。因而,现在急需的不是设计制度,而是把这些制度激活,让它们高效地运转起来。(重庆《重庆时报》)


2、过高估计网民力量 不可过于依赖网络监督

  对于由网民组成的民间调查团,公众给予了过多的期待。其实,包括参加调查的网友自己,也有一种查明真相的责任感。网友“风之末端”被任命为“躲猫猫”调查委员会主任后,仿《出师表》作文,表示愿不负天下网友所托,查明真相。人们之所以对网民调查充满期待,是因为放大了网络舆论的力量。近几年来,由于人肉搜索的流行,在很多人眼中,网民的调查能力十分强大。实际上,网民的这种调查力只是局限于虚拟社会而已。一旦转入现实社会,恐怕就不会那么游刃有余了。现实中的障碍幷非靠技术可以解决。网民既不是侦破专家,对当地警方又无约束力,单纯网民和社会人士,获取证据的力量远远不够。(北京《中国青年报》)

  抛开青年李荞明死亡的真相姑且不论,在网友所撰写的调查报告中,给公众留下难以磨灭印象的恐怕还是这句话:当我们天真地提出会见在押嫌疑人、浏览监控录像等一件件事情被制度、法律的名义所拒绝时,才突然感觉到,在网上可以呼风唤雨、制造流行的网友,在现实确实那样无力。所有对此感到愤怒与不甘的网友,都忘记了一个最为基本的道理,即:在现有语境之下,网民的全部力量只在于网络,而非现实。网民这一群体概念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公民构成,网络的力量之源,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来源于民众的力量,网民的不满,网民的愤怒,很大程度上代表的是公民的不满与愤怒。愤怒的人群足以让一切丑恶退避三舍,但愤怒的个体相对公权等强悍力量却显得那么弱不禁风。所以,当单个的网友,从网友这一群体概念中剥离出来后,深感无力与尴尬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陕西《华商报》)

  网络舆论不一定要靠网络的方式去解决,这应该算作常识。可惜,我们不自觉地夸大了网民的意义。浏览一下我们每天接触到的信息不难发现,自从网民“魑魅魍魉2009”偶然捡到了两省官员公款出游的详细资料幷在网上曝光引发震荡后,我们接二连三地看到各种腐败行为被曝光。包括那个抽天价香烟的周久耕,这所有的被曝光的腐败行为,哪一起又是被网民所查处的呢?就某种意义而言,网民只是充当了反对者的角色,以反对或者质疑的立场,迫使相关方面作出恰当的回应,以期达到一个较为圆满的境况。“无限制造舆论,有限探究真相。”明白了这一点,厘清了网民的能量与局限,我们才会客观、冷静、理性地对待网民。(湖南红网)


3、警方自己调查自己 “躲猫猫”必须有人被问责

  年仅24岁的李荞明因为涉嫌盗伐林木在看守所中丢了性命。晋宁县公安局坚持认为看守所幷无过错,管教民警更没有任何施虐、渎职行为。在警方的陈述中,看守所纪律严明、制度完善,如设立了过渡监室对新收押人员进行教育、监室内安装有受虐报警装置、每天对在押人员进行排查、不定期单独谈话等等,看守所也从未出现任何暴力、虐待、逼供现象。但问题恰恰在于,为什么那么多有力措施、防范制度就是没能防住普某某对李荞明的拳打脚踢?为什么李荞明和他的“室友”们还能那么轻松自如地蒙上眼睛,在看守所内进行这类被绝对禁止的“躲猫猫”?(北京CCTV网)

  而且,“躲猫猫”事件中晋宁警方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正如当年的孙志刚事件,面对一个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死亡,我们当然需要问责;面对一个普通游戏所带来的超级杀伤力,我们当然需要问责;为了避免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我们当然需要问责……如此,看守所也许才不会成为闻之变色的谈资,中国的法制建设才有望更进一步。(四川天府热线网)

  云南官方邀请网友参加调查“躲猫猫”事件,固然是一种进步,但还应显示出更大的诚意。“躲猫猫”之所以引起质疑,是因为调查是由警方自己调查自己。这次虽然网友参与了调查,但主导调查的还是当地警方。有网友称,只要云南省委不“躲猫猫”,真相就不会躲猫猫。如果能让没有利益瓜葛的纪检、检察机关联合调查,再辅以网民和社会人士全程监督,真相才不会遥远。(北京《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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