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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档案局积极开展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认定工作


加入时间:2008/12/14 23:45:30

  

         随着我市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职工就业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在企业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时,需提供企业职工个人档案,因部分企业改制后处于停产状态,职工档案管理混乱,造成大部分企业职工档案丢失,严重影响了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为此,部分企业职工相继到市信访办、法院、档案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上访。这一现象引起了市档案领导的高度重视,积极寻找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着力点--开展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统一规范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内容。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总体要求,制定了《企业职工档案丢失办理补文件工作流程》。 其次,坚持原则,最大限度做好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原则。对于企业职工档案丢失办理补档的条件,市档案局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其三,条块配合,确保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有序开展。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之所以能够健康有序开展,在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三个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其四,建立与完善企业职工档案工作法规体系。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的开展,虽然化解了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企业职工档案的丢失属于档案违法行为,理应依法查处企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档案局于2007年年初联合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暂行),从法规保障上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通过以上措施,齐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补建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2002年补建3人职工档案、2003年补建24人职工档案,2004年补建30人职工档案,2005年补建350人职工档案,2006年补建737人职工档案,2007年1至3月补建198人职工档案。这些补建职工档案的职工98%为企业下岗职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补建档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市档案局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的理论高度去思考、去研究档案服务工作的实际意义,立足档案事业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去探讨、去实践档案工作的服务主题。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来源:齐齐哈尔档案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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