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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解“房姐”谜团


加入时间:2014/1/13 22:20:38
 

作者:钟海之

    

法理与常理相悖的尴尬终究会动摇法律的公信和公正。

     2013年9月29日,备受关注的“房姐”龚爱爱案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步“表哥”杨达才受审与“表”无关、“房叔”蔡斌受审不涉“房事”之后尘,“房姐”案的真正焦点“北京的44套房”没有出现在诉讼之中。尽管“房姐”曝光的直接起因皆因近万平方米、价值数亿的房产,但专案组称,这些房产的资金来源、购置过程全部合法,未发现犯罪线索。

“龚爱爱,洗白白,三年徒刑划得来”,从网络上的声音来看,民众对房姐财产合法的说法表示出相当的疑惑。从“表哥”到“房叔”,再到“房姐”,法理上的审判内容总是和公众心目中的关切重点失之交臂,这不禁让人反思:到底是民众不懂法,还是法律不懂民。

回顾此次审判,法律给出的解释是,房姐的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而且房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未接到经济犯罪线索。这就意味着房姐的房都是人家自己挣来的,不是贪来的。

从房姐获取房产的程序上,法院完成了一个合理的逻辑推演。但在公众眼中,就程序外的一些疑点,法院却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本案的审判重点是房姐的诸多假户口,可是如果按常识判断,既然是“合法”财产,又为何去用这么多假身份去掩盖呢?所以,在民众的逻辑中,房姐的房是挣来的,但是挣的过程不干净。

法理总是与常理的相悖,这种现象不正常。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中国社会有一个法律管不到的灰色空间。

龚爱爱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地方商业银行的副行长的身份,显然对其快速积累巨额财富有极大的帮助。开煤矿、开典当行、囤积房产……在房姐闷声赚大财的过程中,却没人质疑他的原始资金从何而来,那些大手笔的投资行为与其执掌的银行之间有何关联?

房多不是问题,问题出在房多背后的“权重”。房姐的权不是台面上的公权力,而是一种可以调动各种社会资源而不受约束的“灰色权力”。而且,“房姐们”通过灰色权力“合法”获得的灰色财富,正是中国贫富之间巨大差距的重要成因。

可以想象,“房姐”3年后出狱时一番景象:“合法财富”的滋润挂满了脸,钻过法律空子的房产再也不怕被曝光。所以,中国社会的灰色地带亟需法律的规范,不然法理与常理相悖的尴尬终究会动摇法律的公信和公正。

来源:qcb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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