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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凤义律师参加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听证会
加入时间:2017/4/27 15:42:29
2017年4月27日,黑龙江杨凤义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凤义律师以齐齐哈尔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名义参加了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大厅进行的拟对周薇检察官承办的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谢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听证会。杨律师从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事发后主动报警并陪送被害人进行医治等方面,论证了犯罪嫌疑人具有《刑法》第67条自首的情节,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谢某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听证会由龙沙区人民检察院王斌检察官主持,侦查人员董安民、李宏伟参加,人民监督员还有龙沙区信访局高静、黑龙江淞泽律师事务所李振宇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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