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被评定为三级信用星级标准的律师事务所
根据2010年4月8日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省黑龙江律师协会的联合决定,在全省律师事务所中开展信用星级评定工作中,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被评定为三级信用星级标准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