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龙之门律师所通过集中学习《信访条例》和《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试行)》,为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奠定法律基础。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是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与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历史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
2、采用“定期值班”方式,在建华区信访部门值班,接待上访者,认真听取上访人的陈述,清楚填写《上访登记表》,记录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上访事由、等内容,并交县信访局和县司法局建档备查。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4、热情服务,做到语言、行为文明,保守秘密和个人隐私,配合县信访局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不挑词架讼,不扩大矛盾。
黑龙江龙之门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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