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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法院裁判文书将上网接受监督


加入时间:2010/1/26 11:26:00

 

  东北网齐齐哈尔1月26日讯 25日上午,记者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做出的裁判文书将在互联网上公布。

  按照《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范围包括各类裁判书、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的裁定书、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驳回申诉的通知书、执行异议复议的裁定书和发生法律效应的调解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应后15日内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为一年,执行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布的时间截止到执行完毕之日。

  办法中还规定,对公开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所制作的一审、二审、再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和执行裁定书实行网上公布,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予公布;对裁判书部分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如果该部分不影响裁判文书整体效果,该部分可以不公布,其余部分应在网上公布;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社会伦理道德和家庭、家族和谐的赡养、子女抚养、继承案件的判决书,双方当事人不同意公布的,一般不予公布,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在执行阶段应当公布;当事人认为裁判文书主文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申请不予公布的,经审查不予公布的理由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可以不公布;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可能会激化矛盾或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可以暂缓公布;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下,义务人不按调节协议履行义务时为了促使义务人履行调节协议的,调解书可以公布;当事人不服从法院判决上访缠访,案件相关裁判文书将依法进行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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