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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加入时间:2008/1/9 22:49:09

《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于5月9日正式出台。这一方案将成为棚改工作的一项指导性文件。为保证这一巨大惠民工程顺利实施,市委书记杨信、市长刘刚亲任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督战”。

《方案》确定我市将用四年时间完成681.2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将涉及11.3万户、33.7万居民。其中,市中心城区集中连片棚户区44片,建筑面积593.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9.8万户、28.6万人。今年计划改造150万平方米,市区建设回迁安置房120万平方米。

此次棚改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将本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统一领导,市区联动;急需改造、区域优先;以人为本,利民惠民;规划先行,依法运作,确保稳定和多渠道筹措资金等原则,以求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发展空间。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利民工程,将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还将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在房屋拆迁中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设计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

棚户区改造打的是一场有组织、有准备、有指挥的“硬仗”。此项工作由市棚改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改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改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改资金,统一安排配套工程建设。改造工作从沿江、沿湖、沿道棚户区开始,梯次进行改造。规划采取的是高标准、高起点制定,做到与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与近期沿江开发、远期跨江建设相一致。同时方案中也出台了土地、税费、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用房配套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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